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 2025 年关税调整方案,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。调整旨在增加优质产品进口、扩大国内需求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。方案包括对 935 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,降低特定科技产品、民生用品、绿色低碳产品等的进口关税,并提高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。同时,对 24 个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的 34 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,中国-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也将实施降税。最不发达国家将继续享受 100% 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。为服务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,新增和优化了部分税目。